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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保护力度加大,故意伪造包装袋后果严

作者: ps 时间:2017-09-04 来源:未知
摘要:但现在不止有这种错别字山寨货,还有直接伪造他人商标的产品。为获取经济利益,一些不法商家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仍故意伪造,构成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。两名男子因...

我们都知道市面上越来越多山寨伪劣的产品出现,包括“康帅傅”、“白事可乐”、“王老古”等等。这种故意写错的“错别字”事实上是商家为了避免被告侵权故意写错的。

  但现在不止有这种错别字山寨货,还有直接伪造他人商标的产品。为获取经济利益,一些不法商家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仍故意伪造,构成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。两名男子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柯某、吴某在晋江市罗山街道缺塘社区经营晋江世和彩印有限公司(已注销)。柯某负责购买原材料、发放工资等,吴某负责联系客户、安排生产等,二人约定盈利按照55%、45%的比例进行结算。

山寨包装袋

其间,柯某、吴某经预谋,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公司的经营场所内组织工人生产印有“旺旺碎冰冰”“旺仔”“阿尔卑斯”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卷膜、包装袋。4月24日,公安机关查获该生产窝点,并当场扣押印有“旺旺碎冰冰”“旺旺全身娃娃图”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卷膜1430卷、印有“旺仔”“旺旺半身娃娃图”等注册商标标识的“QQ糖”包装卷膜245卷、印有“阿尔卑斯”注册商标标识包装卷膜120卷、印有“阿尔卑斯”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130000个及用于印制上述商标标识的版辊14根。

经统计,涉案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共计990万余个。5月19日,柯某、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。

法院判决:

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,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

经审理,被告人柯某、吴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违反商标管理法规,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柯某、吴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且涉案注册商标标识尚未销售,没有造成实际危害,予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柯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人员施某某,有立功表现,予以从轻处罚。

据此,该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柯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40万元;被告人吴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,并处罚金40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被告人柯某、吴某不服提出上诉。二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使用在食品上,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标识所有人的利益,也可能涉及到食品安全的问题,一旦销售进入市场,会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危害。近年来,随着食品安全保护力度的加大,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成为净化市场、保障百姓餐桌安全的打击重点。


特别是食品包装袋,入口的东西直接关乎到人们的身体健康,就更需要严抓质量,保护消费者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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